我討厭發布一個我也看不到對他人有益的問題,但是我很固執,我非常尊重你們所有人的觀點。
我於2009年在悉尼AFTRS取得了音響設計碩士學位。這是一所頗受尊敬的學校,它教會了我很多關於音響設計的知識。
我在09年9月來到紐約,試圖找到一些可以從實習和其他方面學到的人。由於當時的行業狀況,我從來沒有參與過我來的那種項目(像樣的功能)。相反,我一直在做很多短褲。在一家做外語配音的小工作室擔任錄音工程師/調音師;
我的簽證即將到期,因此我決定做:
我正在工作的工作室紐約的很多人都開始依賴我,並表示他們會盡力將我留在這裡。問題是,他們的工作是預算低/質量低/周轉速度快,我在這裡沒有學到任何有價值的東西。最重要的是,我獲得簽證的機會最多。簽證不允許我為請願我的雇主以外的任何人工作,從而使我無法在受人尊敬的地方從事自由職業。
另一方面,我可以回悉尼,澳大利亞。但是,聲音郵政業的規模要小得多。我的一些好朋友加入了澳大利亞最受尊敬的聲音發布團隊之一。似乎沒有大量的工作,但是隨著時間的流逝,我可能會找到一個輔助角色。
因此,總而言之:試著留在紐約,我從事的工作不是特別多,並且可以一邊拍獨立電影;還是回到悉尼,那裡的工作不是很多,但是我有更多的腳步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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